李月是一名公安干警,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多年来一直热心于公益事业,长期坚持献血并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018年在一次无偿献血中,采集血样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2023年年底,李月得知自己与一名血液病患者初配成功,他丝毫没有犹豫,当即表示同意捐献。由于患者病情反复,捐献时间几次更改,为了顺利实现捐献,李警官调整饮食结构,坚持锻炼健身,把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积极配合做好捐前准备工作。最终于4月中旬,在西安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救治了一名白血病患者,成为石嘴山市第25例、宁夏第132例、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第17347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慰问中,杨志国常委详细询问了李月捐献后的身体恢复和日常生活情况,并对李月无私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善举给予了高度评价。杨志国常委指出,李月用实际行动展示了我市公安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以及关爱群众、热心公益的社会责任感,也是石嘴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城市的一个缩影,他的捐献行动为石嘴山的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杨志国常委要求各级公安、红十字会系统要大力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以先进典型感召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活动中来,奉献爱心,传递社会正能量。